商标声明

本页载明本站所用「Capture One」商标的注册号、核定使用服务项目、专用权期限,以及本站服务范围的边界声明。

「Capture One®」为信联技术发展(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 注册号第 78167439 号,核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 35 类的广告与商业咨询类服务项目。 本页载明该商标的注册信息、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原文,以及本公司对使用范围的声明。

商标基本信息

以上信息以第 78167439 号《商标注册证》记载为准,证照扫描件与原件文件见 资质公示
商标名称Capture One
商标类型文字商标(商标由文字「Capture One」组成)
注册号78167439
国际分类第 35 类
注册人信联技术发展(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2024 年 10 月 07 日
专用权期限2024 年 10 月 07 日 至 2034 年 10 月 06 日
发证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原文)

下列 10 项为《商标注册证》记载的核定使用服务项目,按注册证顺序原文照录, 未作任何增补、删减或改写。

核定服务项目名称与类似群组照录自第 78167439 号《商标注册证》(国际分类第 35 类)。
序号核定使用服务项目类似群组
1商业管理咨询3502
2商业调查3502
3广告3501
4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3501
5数字广告服务3501
6计算机网络和网站的在线推广3501
7广告咨询服务3501
8互联网广告服务3501
9点击付费广告3501
10软件出版框架下的市场营销3503

商标使用声明

  1. 使用主体。本网站由注册人信联技术发展(南京)有限公司运营, 「Capture One」标识在本网站项下的使用,均为注册人自身的使用。
  2. 使用范围。本公司在上表所列第 35 类核定使用服务项目范围内使用「Capture One」商标, 用于对外提供及宣传广告、在线广告、在线推广、广告咨询、商业管理咨询、商业调查 与软件出版框架下的市场营销等服务。
  3. 规范标注。本商标在本网站各页面正文首次出现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 「®」,写作 Capture One®;页眉、页脚与 资质公示页面同时载明注册号、国际分类与专用权期限。
  4. 不作变形使用。本商标以文字「Capture One」的形式使用,不拆分单独使用其中的 「Capture」或「One」,亦不与其它文字组合成新的标识对外使用。

使用范围区隔声明

一、本网站及「Capture One」标识在本网站项下的使用,仅限于国际分类第 35 类 商业管理咨询、商业调查、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数字广告服务、计算机网络和网站的在线推广、 广告咨询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点击付费广告、软件出版框架下的市场营销等核定服务项目范围内。 本公司未在商品或其他服务类别上使用该标识,亦不生产、销售任何商品

二、本公司与任何第三方在其他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名称的商品或服务 不存在任何关联、授权、代理、赞助或合作关系, 亦不以任何方式暗示存在上述关系。

三、如需核验本商标权属,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 (sbj.cnipa.gov.cn) 查询注册号 78167439

声明人:信联技术发展(南京)有限公司

侵权与滥用告知

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第 35 类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与本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或以足以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方式使用该标识。 若您对某项使用是否属于上述情形存有疑问,或发现本网站信息有误, 欢迎通过联系我们页面告知,我们将据实核对。

本页所列商标信息的证照扫描件、《商标注册证》PDF 原件与 ICP 备案查询结果, 均在资质公示页面公开展示,并附官方系统的核验入口, 可自行比对查验。